各系(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缓考工作定于本周开始,请各系(部)做好考前准备工作,及时通知有关考生按时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本次考试对象为上学期期末考试申请缓考的学生,详见附件1《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缓考学生名单》。
二、考试安排
本次缓考考试时间为3月14日至3月 18日,具体安排见附件2《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缓考安排表》。
三、考试须知
1.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者请到学籍科开具学籍证明)、学生证参加考试,要求两证齐全,证件不全者不准予考试。
2.考生请按时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15分钟不准予入场。
3.考生需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若发现违纪或作弊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1.《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缓考学生名单》.rar
2.《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缓考安排表》.rar
教务处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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