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缓考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点击数: 2129发布时间:2018-03-16

 

各系(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缓考工作定于本周开始,请各系(部)做好考前准备工作,及时通知有关考生按时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本次考试对象为上学期期末考试申请缓考的学生,详见附件1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缓考学生名单》。

二、考试安排

本次缓考考试时间为314日至3 18日,具体安排见附件2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缓考安排表》。

三、考试须知

1.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者请到学籍科开具学籍证明)、学生证参加考试,要求两证齐全,证件不全者不准予考试。

2.考生请按时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15分钟不准予入场。

3.考生需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若发现违纪或作弊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1.《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缓考学生名单》.rar

2.《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缓考安排表》.rar

教务处     

2018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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