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期末考试管理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期末考试顺利进行,现就加强期末考试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考试管理
(一)提高认识,营造良好考试环境
期末考试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是检验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抓手。期末考试涉及学生、教师人数多,时间跨度长,属于问题多发环节,做好期末考试管理是保证教学秩序稳定的必要条件。各教学单位应进一步提高认识,以对学生、对教师、对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重视期末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成立考试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做到宣传到位、贯彻到位、落实到位,确保考试工作严肃认真、规范有序开展。
(二)做好考前准备工作,考前召开“三会”
1.考试工作布置会。二级学院要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研究、落实考试工作的措施和要求,部署各项具体工作,包括组织复习、辅导答疑、命题审题、监(巡)考安排、试卷评阅、成绩评定和试卷存档等,规划好时间表,明确责任人,保证各项工作按时规范的完成。
2.学生诚信考试动员会。二级学院要重视考风考纪建设,将诚信考试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学习考试纪律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强化教育效果,培养学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品德和作风。
3.考务培训会。二级学院要组织监考教师学习《山东财政大学东方学院监考守则》和《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考场规则》的文件内容,明确监考职责;监考教师要遵守监考纪律,服从监考安排,按时到岗,严格按照考试操作流程执考,做到语言规范、行为规范、程序规范、服务规范,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任何事情。
(三)增强保密意识,做好应急预案
试卷保密工作是考试工作的重中之重,各教学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保密措施。所有试卷接触人员,都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危机感自我约束,把好自身保密关。同时,要充分考虑有可能出现突发事件的各个环节,做好应急措施;考试期间,考试领导小组负责人要在校值班,一旦发生突发事件,须及时处理妥当,不可造成秩序混乱或产生不良舆论影响,要始终保持考试秩序的稳定。
二、严格监考,严肃考风考纪
1.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按时到岗,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做好清理工作,检查考场桌椅、墙面等是否存在与本场考试内容相关的信息,如果存在,要采取变换考生座位顺序等有效方式进行干预。监考教师要在黑板上公布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监考人员及监督电话等信息。
2.组织考生入场时要严格检查证件,身份证和学生证缺一不可,重点检查证件照片与考生本人是否相符,证件不全或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允许入场。考生除考试用品外,不得将其他物品带入考场,尤其是手机,必须关机统一放到讲台位置,凡是发现考试时携带手机的,一律按照作弊处理。
3.考生迟到15分钟禁止入场,开考30分钟后可交卷离场,离场的考生不可在考场外逗留,监考教师发现有逗留的考生要及时劝其离开考场,保持考场环境的肃静。
4.监考教师在试卷下发前要认真检查试卷是否与本场考试内容相符,若存在问题要及时与考试组织部门联系,并维持好考生秩序,等待解决方案。
5.监考教师要始终保持一前一后认真监考,不得聊天、看手机、中途离场等,更不可擅自更换监考。监考要严格,尽量减少学生可以作弊的机会,发现存在作弊动机的考生要及时制止,多次制止无效者,可清逐出场;若发现有作弊事实的考生,要及时收集作弊证据,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以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6.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教师要提醒考生注意答题速度,考试结束后,要先清点好收回的试卷数量,清点无误后再组织学生离场。
三、加强检查监督,严肃责任追究
学校成立考试工作小组,负责考试的巡视工作,及时纠正和解决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当天考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并通报,对违反考试工作规范、出现考试责任事故的部门及人员,将根据责任性质和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教务处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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