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学历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点击数: 769发布时间:2019-04-15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通知,我校2020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定于2019424日进行,为配合新华社山东分社做好本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安排:2019424日,具体安排见附表。

二、信息采集对象:2020届全体毕业生。

三、费用:按照文件规定,图像文字信息采集、图像制作费用人民币15/人。

四、图像采集是毕业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请各学院重视此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本次图像信息采集的照片及数据信息用于制作学历学位证书和网上电子注册,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位学生按时参加,学校不再组织补拍。

2、各学院必须派一名教学秘书负责到现场维持秩序,以班级为单位按规定时间提前15分钟到场并按学号由小到大顺序做好准备工作。拍摄时,一位班级负责人维持现场秩序,另一位班级负责人在打印名单上填写“拍摄序号”,以保证拍摄序号与拍摄学生的基本信息无错位(每班拍摄之前需与现场工作人员确认起始拍摄序号,拍摄序号为连续、中间无断号,是否准确将直接影响学生的学历学位注册信息的准确性)。

3、照片背景色为蓝色,为保证拍摄质量,要求学生拍照时避免穿着蓝色及相近颜色的上衣。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4因故没有拍摄照片的,请于2019年12月30日前自行联系在新华社山东分社补拍点进行补拍。(地址:济南市玉函路7号 联系电话: 0531—8202479382024739)

5、拍摄费用以学院为单位收齐,于20194月30日前将缴费收据交教务处学籍科。

  

 附件 2020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具体安排表.xlsx

  

                                                     教务处

                                                   2019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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