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点击数: 497发布时间:2019-12-09

  

各学院:

    根据我校2018年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工作进度安排,学校将于12月底开展2018年教学改革项目的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18年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项目(附件1)。

    二、结项材料

每个项目须提交《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度检查表》(附件2,日期填写201812月)、《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3)、《教学改革立项项目成果鉴定书》(附件4)、《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研究报告》(附件5)和成果支撑材料(如论文、应用证明、获奖证书等)的原件、复印件(复印件请附于研究报告后)。

三、结项方式

20201月初,学校组织专家通过材料评审、听取汇报、现场答辩的方式逐个项目进行验收和成果鉴定(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学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决定结项结果。

四、材料报送

1.所有结项材料均提交纸质版,一式五份,A4纸双面打印,材料中需要签字、盖章处请不要空缺。

2.请在成果原件材料后注明作者姓名和所在学院,评审结束后将成果原件退回到作者所在学院,其他材料不予退回。

3.各学院请于1230日前统一将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坤元楼206室),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结项。

    五、注意事项

    1.因特殊原因未按期完成项目研究任务的,请在1220日前提交《教学改革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附件6),每个项目限延期一次。

    2.往年校级教改项目未结项(2018)的主持人无申请2020年校级科研项目和教改项目资格。

3.通过结项验收的项目要注重成果的转化与应用,在教学实践中改革意义重大、成效显著、创新性强的项目成果,学校将推荐参评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附件1:2018年校级教改立项及经费匹配一览表.xlsx

附件2: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度检查表.doc

附件3: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结项报告书.doc

附件4: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学改革项目成果鉴定书.doc

附件5: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研究报告格式.docx

  

  

      教务处(科研处)

201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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