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点击数: 518发布时间:2020-09-25

 

各学院(部门):

为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在制约人才培养能力和质量建设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上的研究与改革,加快形成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提升学校内涵建设,现开展2020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学生为本。申报者要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促进学生更好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实践中的关键问题、重大问题,从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提出整体研究或改革思路,制订具体研究方案与改革措施,注重体现创新性、实践性和推广示范性。

二、立项范围与类别

(一)立项范围。2020 年教改项目立项范围主要包括: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学科专业与课程体系建设、教学内容更新与教学方法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践能力培养、教学团队与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具体可参照《2020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参考指南》(附件 1,以下简称“立项参考指南”)。

二)立项类别2020 年教改项目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和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 (以下简称“培育项目”)三类,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围绕“立项参考指南”(附件1)自主选题。其中,重点项目主要围绕新工科、新文科建设、一流专业建设、“六卓越一拔尖”2.0、协同育人、交叉联合培养、思政教育、通识教育、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质量体系建设等,深入开展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与实践、课程体系建设与培养方案重构、实践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思政课教学改革研究、通识教育系列化品牌课程建设、现代化教育教学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研究等综合改革创新研究与实践。培育项目须以往年立项的校级或省级教改项目作为研究支撑,经过 2 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改革方案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效果显著,具有冲击国家或省优秀教学成果奖潜力的项目组织实施。培育项目按重点项目立项管理。

三、推荐数量

一般项目和培育项目不限推荐名额,重点项目须由学院(部门)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牵头,聚集优势力量申报,各学院(部门)限推荐1项。

四、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应以学校作为第一主要完成单位,鼓励校内部门之间、校企、校校(所)联合申报、协同创新。项目组成员可以是本校专任教师或兼职教师,也可以是外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

(一)项目主持人。须为本校在职专任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在教学一线或教学管理岗位连续工作3年及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及以上学位,重点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近 3 学年(2017  9 月— 2020  7 月)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平均每学年不少于 96 学时(脱产学习、出国访学期间以及教学管理人员不作教学要求)。以往校级教改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可申报。

(二)项目组成员。一般项目主要参与者(含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超过 10 人;重点项目和培育项目主要参与者无人数限制。每位成员限参加一个项目。

(三)其他要求。已获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兼报不同类型。

五、申报程序

(一)学院(部门)推荐。各学院(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申报项目进行初评,择优推荐具有较高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研究成果能对教学或教学管理产生明显提升、促进作用的项目。

(二)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开展立项评审会,项目主持人进行现场汇报和答辩。学校将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拟定立项名单,经院务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公示。

六、项目管理

(一)研究时间。教改研究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

(二)经费资助。一般项目资助经费0.2-0.5万元,重点项目资助经费0.5-1万元。资助经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保证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项目研究无关的开支。项目所在单位应对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三)过程监督。立项单位应加强对立项项目的管理,保证项目开展顺利并按时结题。学校也将进行全程监督,按期检查项目进展情况。

(四)项目变更。项目研究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主持人、主要研究人员、合作单位、研究计划、研究时限等。确需变更的,需经项目所在学院(部门)和学校批准后方可变更;项目鉴定验收后不再进行变更。

(五)鉴定验收。教改项目结题及成果鉴定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实施。成果鉴定主要看项目的实践与成效,验收时须提交一个反映项目实施成效的教学案例以及一份教改实践报告;更鼓励项目团队在正式期刊上发表教研论文。

(六)项目延期。每个项目有一次延期机会,时间不超过1年;延期截止仍未完成的,予以撤销,并追回使用经费。项目主持人4年内不得再申请教改项目。

(七)项目应用。校级教改项目作为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的培育成果。

七、其他事项

申报单位请于20201020日前统一报送纸质版《2020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表》(附件2,一式5份)及《2020年教学改革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宋媛丽,丁玲;联系电话:5397730

  

附件1:2020年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docx

附件2:2020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docx

附件3:2020年校级教学改革项目推荐汇总表.xlsx

  

                                          教务(科研)处

                                           202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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