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公布《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拟立项名单》,我校共有3个项目获准省级立项。为切实保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顺利实施及按期高质量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为了项目研究的顺利开展,保证各项目研究质量,确保各项目能按照研究计划顺利结项,3项省级立项项目每项给予经费支持10000元。
2.各项目负责人应在教师的指导下,充分利用各类教学资源,结合学科专业,从自身所长与兴趣出发,积极参与实践创新活动,在探索、研究、创新的实践训练过程中,不断提高自我学习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和组织实施能力。项目一经立项,不得私自变更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内容。
3.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条件(试行)》相关规定履行管理职责,项目经费于项目验收合格后经费使用与报销均按照学校审批程序进行。
4.各项目负责人按平台要求在线填写2期季度报告、中期报告、结题报告,填写完成后:1.点击暂存键,2.点击导出word版本报告,3.修改报告格式打印报告并由指导教师签字后送至创新创业学院保存纸质版文件。
5.2023年度省级项目定于 2024年6月底前结题。各项目组按照计划安排和结题通知要求根据《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条件(试行)》提交相关资料、研究成果以及支撑材料,各学院初审后报创新创业学院,确保各项目按期完成。
6.各学院须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工作,加强项目立项、实施、验收及存档等各环节工作,着力提升项目建设质量。
附件: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3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docx
202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