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通识选修课 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黄体德发布时间:2021-05-25浏览次数:145

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通识选修课

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各学院:

为加强通识选修课建设,提高通识选修课的教学质量,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通识教育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文件精神,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通识选修课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课程说明

通识选修课是通识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重要课程模块。我校通识选修课程体系围绕中华文化与世界文明社会探究与批判性思维科学精神与科技进步艺术体验与审美鉴赏职业指导与创新创业、身心发展与生命关怀和专业通识课七大模块进行建设,学校鼓励各部门、各学院具备开课条件的教师,结合自身优势,积极申报开设通识选修课;更加鼓励专业课教师打通专业壁垒,加强多学科融合、产学融合,拓宽专业基础,重构课程内容,开发建设专业通识课以及具有本土文化特色的课程

二、课程学时及学分

通识选修课程分为线上课程(统一为1学分)、线下课程(每16学时计1学分)和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线上1学分+线下课时对应学分)三类,线下课程和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教学周数为16周,第115周为上课周,第16周为考试周。

三、课程教学要求

1.明确教学目标。通识选修课面向全校学生开设,课程内容应具基础性、普及性和发展性,避免过于专业化。课程申报人要以学生为中心,以成果产出为导向,科学编制教学大纲和教学设计表。教学目标要重视学生能力的培养,包括解决问题的能力、协作能力与创新能力等;根据教学目标优化教学内容,教学内容要尽量联系学生生活,基于经验的学习更有利于吸引和促进学生积极地思考与参与,不仅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还能有效促进知识的应用;根据教学内容设计教学活动,让学生在学习活动中学会发现、研究和解决问题,学会与人合作、创新与反思,使学生获得深层次的学习与思考;针对教学活动加强教学组织,教师要在学生学习过程中起到引导作用,细致观察学习活动中学生的表现,引导学生向学习目标迈进。

2.创新教学方法。课程负责人要积极探索教学模式创新和技术创新。学校鼓励教师采用省级、国家级线上精品课(附件1),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授课,以及翻转课堂、项目式、讨论式、案例式、体验式等授课模式;同时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教学工具(学习通、雨课堂等),开展智慧教学,加强师生互动、生生互动,活跃课堂气氛,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率和效果。

3.改革课程评价方法。课程负责人要以改进和完善学生学习为目标,尽量采用多元化的评价方式,重点是加强过程化评价(即平时成绩,比例为30%-50%)。过程化评价要兼顾学生出勤、作业、讨论、测试等多项内容,线上线下混合式授课的课程还要设定线上成绩的比例;期末考试建议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评价方式(如报告、论文、策划书等),提高课程的挑战度。

4.课程负责人首次开课时须向学生说明课程教学目标、学习要求、学生每阶段应达到的学习成果和最终学习成果、课程评价方式等;尤其是线上线下混合式授课的课程,提前设计线上学习任务和进度,于首次课时向学生讲解明白,便于学生自主安排学习

四、课程申报说明

1.为保证教学质量,课程负责人须具有教师资格证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至少1教学或教学相关工作经验

2.每位课程负责人每学期最多可申报2通识选修课,其中新开课限1门(即2门不可均为新开课),但同一学期的总教学任务不得超过3门(含通识选修课之外的其他课程)

3.每门课开设的教学班数不受限制,每个教学班人数为20120人,课程负责人根据课程需要自行规定选课人数,但最终选课人数低于20的班级不予开课。

4.首次申请开课的教师通过OA办公系统《通识选修课开课申请表》进修申报,申报时需同时上传《课程教学设计表附件23和《课程教学大纲附件45)。以往学期开课的课程,在课程负责人、学分、授课方式等未发生改变的情况下无需再次申报,直接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教学计划即可。

5.准予开设的通识选修课程,课程负责人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教学计划具体操作流程为:“教学服务”→“通选课开课申请”→“申请”→填写相关内容(跨专业选修课注意选课范围)→“保存并送审”。



  1. 课程申报日期截止530日,教学计划录入日期截止至610日,逾期视为放弃开课

联系人:宋媛丽、丁玲,联系电话:5397730


附件12021年秋季学期网课平台通识选修课目录

附件2:线下课程教学设计表

附件3: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教学设计表

附件4:理论课教学大纲模板

附件5:实践课教学大纲模板


教务处      

2021510

通知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