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所有课程结课时间为第17周,期末考试时间为第18周至第19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随堂考试
通识选修课、艺术课、户外体育课、实践或实验课、听说视听课及以论文形式考核的课程均在第17周进行随堂考试;考试方式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及要求决定,并于12月4日前将考核方案提交教务科研处备案。
(二)集中考试
采取试卷闭卷方式考核的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并于考前公布。
所有专职教师均须服从监考安排,并认真履行监考责任。监考安排一经确认,不得私自替换。
二、命题要求
1.命题方式及份数
命题工作由课程负责人组织完成。鼓励学院采用试题库、命题小组或校外专家等命题方式,实行教考分离;集中考试的课程统一命制两套(A、B卷)试题。
本、专科课程分别命题,每套试题分A、B卷,重复率不超过10%,四年内不得使用雷同试卷。
2.命题规范
(1)试题纸型为B5,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厘米,标题字体为宋体5号加黑,正文字体为宋体5号,行距为1.5倍行距,卷面不留答题空间,试题字迹要清晰,页脚格式为“第X页,共X页”。
(2)每门课程的试题总分值均为100分,随堂及集中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
(3)试题内容要符合教学大纲,在题型、题量、难易度、覆盖面、重复率等方面要符合考试规定。特别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要体现课程思政成效考核。
二是“三基”部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综合运用和提高(扩展)部分比例合理(通识教育课试卷,各部分试题比例一般控制在 5∶3∶2 左右;专业课试卷,各部分试题比例一般控制在 4∶3∶3 左右)。
三是要根据课程特点加入非标准化答案题型,鼓励专业主干课程实行非标准答案考试,注重检测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与创新思维;其中,名词解释、填空、简答等记忆性题目的分值比例一般不超过总分值的 30%。
(4)开卷考试试题不得采用名词解释、填空、简答等记忆性题型。
(5)命题人要做好试题的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论文的评分标准不得少于5个评分要点,且须注明每个要点的评分标准。
(6)各学院要充分重视考试命题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落实逐级审批制度,严格审核试卷内容,确保命题科学规范。
3.保密工作
命题及考试期间,各学院要切实做好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充分考虑试卷收发、保管、归档等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落实责任问责制,确保命题及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4.试题提交
各学院须在12月4日前将试卷纸质版(AB卷)提交教务科研处。
联系人:彭老师、亓老师;联系电话:5397728。
教务科研处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