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关于申报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丁铃发布时间:2024-11-01浏览次数:217


各二级学院、科研机构

为推动我校科研工作,夯实科研基础,调动教师从事学术研究的积极性,培养科研学术骨干,提升教师科研能力,现将我校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数量

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均为经费资助项目,立项数量视申报情况和课题评审情况确定。

二、选题要求

1.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应用研究要着眼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研究方向明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拟突破的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近期可望取得预期成果或阶段性成果。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2.具有专业结构合理的课题组,科研工作基础扎实。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特就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可参与一个项目的申请。

2)原则上已获厅局级以上项目(含厅局级)立项的教师不支持申报校级项目。

3)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请校级科研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新项目。

4)凡以博士学位论文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新项目。

、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校在岗教师或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

2.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教学改革类课题;无合作人员的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无前期研究基础的课题;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以往校级项目未结项者;长期或多次拖延项目有不良记录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

四、项目管理

1.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一年,特殊项目最多为二年。可按期结项的科研项目填报结题验收申请,不能按期结项的要填报项目延期执行报告,陈述原由。不能按期结项又不填报项目执行报告的取消其校级科研项目资格,项目负责人自原定结项日期起3年内不得再申请有关立项。延期项目的负责人在未结项前不能申报新的项目。

2.项目负责人在项目进行期间,调出学校或因进修、出国等原因离职一年以上者,要及时更换项目负责人,报教务科研处审批备案。

、申报程序及材料

1.本次项目申报不限名额,由各单位进行初选,择优推荐。

2.申报人须认真填写《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及《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立项申请活页》(见附件),将签字盖章后的PDF版《申请书》上传至泛雅教科研平台(http://sdor.kypt.chaoxing.com/),活页上传至附件。教务科研处将聘请专家对课题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六、报送时间和联系方式

报送时间:截至20241117

咨询电话:0538-5397732

 

附件:附件1: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立项申请活页.doc

 

                                                                                教务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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