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适应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任务要求,强化党纪法规和德廉教育,促进党员干部自觉遵纪守法、崇廉尚德,根据山东省纪委机关、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委统战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工作的意见》(鲁纪发〔2018〕9号),为做好我校领导干部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管理岗、教学岗全体党员、科级以上干部、辅导员。
二、学习测试内容
学习测试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党章、宪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新时代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大决策部署,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中各项纪律要求及纪律、政务处分条规,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和纪律要求,以及其他履行岗位职责应掌握的党纪条规和廉政法规知识。除以上内容外,还要学习测试我校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制度等,主要包括《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暂行办法》等。
学习测试内容根据党纪法规的制定、修订情况,及时充实更新。
三、测试安排
测试时间:测试分两次进行,9月下旬和10月下旬进行集中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学习测试方法
1.学习途径:以自主学习为主,省纪委监委网站设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专栏,上线学习测试题库,链接相关文件,供参加测试人员自主学习、模拟测试(选择在线学习和模拟测试时统一选择党员干部身份);校内知识部分,可登陆学校办公系统,自行下载相关文件。
2.测试形式:测试采用闭卷考试,80道测试题,总分100分,其中判断30题,每题1分;单项选择3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20题,每题2分,测试答题时间为60分钟,80分及以上为合格。
五、测试结果运用
测试成绩作为被测试人员提拔任用的条件之一,拟提拔、重用的党员干部和拟评聘职称的教师党员,测试成绩不合格者暂缓使用。测试成绩有效期为2年。
六、有关要求
1.各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安排干部学习,并结合实际做好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拓展延伸工作。
2.凡属测试范围的教职工都要参加测试(具体名单见附件1)。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第一次集中测试和第一次集中测试成绩不合格人员,于10月下旬统一安排测试、补考。
3.测试结束后,测试成绩书面通知所在单位。
4.严肃测试纪律,对违反测试纪律的将通报学校党委,取消测试成绩并不得参加补考。
希望参加测试人员按照《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题库》和学校有关文件的学习内容,认真准备,积极备考,取得好成绩。
联系人:魏周峰联系电话:8369183
卢亚男联系电话:8369995
党规党纪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人员名单.xls
纪检审计处
组织人事处
二〇一八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