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深化标本兼治 提升基层监督治理质效
山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发挥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把整治整改与完善制度、促进治理相结合,形成“发现问题、严明纪法、整改纠偏、深化治理”工作闭环。 泰安市纪委监委深入纠治“三资”管理领域突出问题,督促职能部门排查出农村集体承包问题合同1.9万份,在此基础上,探索搭建“三资”管理信息化监督平台,打通部门间“数据壁垒”,自动采集数据、分析研判,实现职能部门行业监管、纪委监委实时监督同频共振。截至目前,全市所有村居集体资金已全部实现线上监管,资产、资源电子数据库建设已覆盖近60%。 以监督之“势”,推动专项之“治”。山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边治理、边整改、边规范,推动腐败易发多发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督促主责部门堵塞监管漏洞,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切实做到推动解决一批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净化一个领域,推动把群众的“需求清单”转化为“满意清单”。 专项整治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20件,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和完善制度739个。比如,在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省民政厅制定下发《山东省村务公开指导目录》,明确村务公开内容、程序、时限等具体要求,目前全省43个县(市、区)完成村务公开目录修订。在解决不动产登记办证难方面,省自然资源厅建立“交房(地)即办证”工作机制,全省累计有4694个项目实现“交地即办证”,1217个房地产项目实现“交房即办证”。围绕完善惠农惠民资金管理内控机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开展社保基金管理提升专项行动,完善社保信息系统功能37个,涉及业务种类600余项。 让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督促“小微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山东省纪委监委在淄博、泰安、临沂市开展“清廉村居”建设试点,将清廉建设融入基层监督治理新格局,完善优化基层治理,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乡村振兴赋能,保障乡村振兴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准确把握权力关键点、廉政风险点、管理薄弱点,破解村级监督存在的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软等问题,今年以来,山东省纪委监委已将村(社区)“三资”提级监督试点扩展至16市、77个县(市、区),以有力有效监督切实管住基层“小微权力”,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