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夏红民主持召开省纪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常委会集体学习会议精神,研究有关事项。
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省委部署要求,把统筹发展与安全工作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综合运用日常监督、派驻监督、专项检查、巡视巡察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对履职不力导致发生问题,以及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的,以零容忍态度严肃问责。要扎实做好纪检监察系统自身安全防范工作,围绕疫情防控、安全运行等开展排查整治,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守住安全底线。要将二十届中央纪委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会议和中央纪委常委会集体学习会议精神贯通起来学习体悟、贯彻落实。要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融会贯通学,努力学懂弄通,真正做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及时准确把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要求,以此为指导谋划明年工作思路、重点、举措,确保方向正确、开局有力。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做到更加笃行务实、更加担当尽责,打造纪检监察铁军。派驻机构要加强对驻在单位机关纪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为其开展日常监督、执纪审查等工作提供指导帮助和有力支持,形成整体合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规范做好谈话函询工作,及时开展抽查核实,进一步提升精准性和权威性,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