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建设需要,掌握现代金融和数据收集、处理、存储、分析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技能,具备运用大数据核心技术解决行业应用问题的能力,熟悉金融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本专业毕业生具有如下目标预期:
目标1:具有爱国情怀和良好的人文素养、道德修养,遵守法律法规;
目标2: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恪守工程伦理,能不断学习以满足工作岗位和职业发展的需求,具备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大国工匠精神;
目标3:具备扎实的金融学理论基础,掌握现代金融和数据收集、处理、存储、分析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技能;
目标4:经过4年的学习,具备运用大数据核心技术解决行业应用问题的能力,具备应用高级语言编程解决金融行业应用实际问题的能力;
目标5: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能适应大数据时代人才需求,具有一定的实践创新能力;了解金融学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和最新发展动态,以及金融产业发展状况。
二、培养规格和要求
本专业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养:
(一)知识要求:
1.通识性知识。熟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势与政策,具备一定的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基础知识。
2.专业基础知识。掌握金融、大数据技术等方面的基础理论知识,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3.专业知识。熟悉国家有关金融的政策、方针和法规,结合大数据技术,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把握国内外经济金融动态。
(二)能力要求:本专业学生的能力要求包括通用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1.通用能力。较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备一定的国际交流能力,具备较强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专业实践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具备处理银行、证券、保险及各类企事业单位金融方面业务的基本能力,具备运用大数据核心技术解决行业应用问题的能力。
3.创新创业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素质要求:
1.思想道德素质。有坚定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基本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原理。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有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
2.专业素质。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专业素质。
3.身心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掌握锻炼身体的科学方法和军事基本素养,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
三、培养特色
金融学专业在学生培养机制方面有如下特色:
(一)主动适应金融市场变化,强化“金融大数据”人才培养
随着大数据的不断发展,金融行业的技术更新和产品创新对金融学专业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要求,本专业主动适应金融市场变化规律,设置并强化“智能分析与金融决策”培养方向,调整教学大纲和课程内容,在培养学生掌握基本能力的基础上,使学生具备运用计算机进行信息搜集和处理的能力以及更强的沟通和创新能力,满足 “金融大数据”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
(二)深化产教融合,对接行业标准
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校企合作,将行业标准引入人才培养体系,是满足企业对高质量应用型金融人才迫切需要的重要培养途径之一。本专业主动与中科曙光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深化合作,打破校企之间的壁垒和边界,协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从学生入学到就业创业,从入口到出口,全方位全过程开展互动。
四、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计算机应用技术
核心课程:金融学、证券投资学、国际金融学、商业银行经营学、公司金融、金融风险管理、Linux操作系统、Java程序设计、Python语言程序设计等。
五、修业年限
本科基本修业年限为 4 年。根据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实行 3-8年弹性学制。
六、毕业学分标准及学位授予
本专业要求学生修满教学计划中规定课程总学分155学分和各模块应修学分方准毕业,其中:
1. 通识教育课程72学分,其中,通识必修课56学分,通识选修课16学分,且需修满每个模块中的最低学分。
2. 专业教育课程56学分,其中,专业基础课20学分,专业必修课程16学分,专业选修课需最低选修20学分;专业选修课设置智能分析与金融决策方向,需最低选修15学分。
3. 独立实践课程27学分,其中,基础实践必修3学分,专业实践必修课14学分,专业实践选修课需最低选修5学分,创新创业实践必修课需最低选修1`学分,创新创业实践选修课需最低选修3学分,社会实践必修课1学分。
按要求完成学业,达到毕业学分要求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七、课程体系及学分学时分配
课程按内容分为通识教育课程模块、专业教育课程模块和独立实践课程模块。课程按性质分为必修课、选修课两类,其中必修课包括通识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和实践必修课,选修课包括通识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实践选修课。
课程体系框架及学分学时统计表
课程类别 | 课程总学分 | 课程总学时 | 学时类型 | 学期、周数、周学时分配 | |||||||||
理论 | 实践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
17 | 17 | 17 | 17 | 17 | 17 | 17 | 17 | ||||||
通识课 | 通识必修课 | 56 | 1054 | 748 | 306 | 18 | 18 | 11 | 9 |
|
|
|
|
通识选修课 | 16 | 272 | 272 | 0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
小计 | 72 | 1326 | 1020 | 306 | 20 | 20 | 13 | 11 | 2 | 2 | 2 | 2 | |
专业课 | 专业基础课 | 20 | 340 | 272 | 68 | 3 | 5 | 6 | 3 | 3 |
|
|
|
专业必修课 | 16 | 272 | 153 | 119 |
| 4 | 3 |
| 9 |
|
|
| |
专业选修课 | 20 | 340 | 136 | 204 |
|
|
| 6 | 3 | 6 | 5 |
| |
小计 | 56 | 952 | 561 | 391 | 3 | 9 | 9 | 9 | 15 | 6 | 5 |
| |
独立实践课 | 实践必修课 | 19 | 136+18周 |
| 136+18周 | 5 | 1 | 1 | 2 | 1 | 2 | 0 | 7 |
实践选修课 | 8 | 85+2周 |
| 85+2周 |
|
|
|
|
|
| 8 |
| |
小计 | 27 | 221+16周 |
| 221+16周 | 5 | 1 | 1 | 2 | 1 | 2 | 8 | 7 | |
合计 | 155 | 2499+20周 | 1581 | 918+20周 | 28 | 30 | 23 | 22 | 18 | 10 | 15 | 9 |
每学期22-28学分,不超过30学分
实践教学学分分配及比例
课内实践学分 | 独立实践课学分 | 实践学分合计 | 占总学分的比例 |
19 | 27 | 46 | 30% |
课内实践学分=通识课课内实践学分+专业课课内实践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