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金融学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系统掌握经济学、金融学的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包括数学、经济学、统计学等学科基础知识,金融问题分析、处理的基本方法,结合相关领域背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良好的外语运用能力,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团队合作意识和初具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本专业毕业生,可以继续报考研究生,也可以在传统金融机构、新兴金融行业企业、大中型企业资本运营部门和金融监管机构从事业务经营、资本运营及金融监管等工作。
本专业毕业生具有如下目标预期:
目标 1:思想政治方面——政治思想素养过硬,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尚的职业操守和服务社会的奉献精神。
目标 2:专业素养方面——具有宽厚扎实的经济、金融理论基础,掌握必备的专业分析技术和研究方法,了解本学科的前沿理论和发展动态,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
目标 3:应用与实践方面——能够灵活运用现代金融理论、技术与方法,分析具体金融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具备较强的金融业务操作能力及金融管理能力。
目标 4:创新精神方面——具有较强的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具备自我更新知识结构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二、培养规格和要求
本专业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养:
(一)知识要求:本专业学生的知识要求包括通识性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1.通识性知识。通晓自然及人文社科知识,具备宽广的知识面、良好的知识结构并系统掌握一门外语,具有高度理论自信和文化自信,能够自觉传播中华优秀文化和中国智慧。掌握一门编程语言。
2.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掌握经济学和金融学的基本理论、方法工具。
3.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金融相关行业发展历程、基本运行规则及行业发展前沿,关注本专业领域全球重大问题。
(二)能力要求:本专业学生的能力要求包括通用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1.通用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写作及人际沟通能力,能够运用准确规范的语言和文字逻辑清晰地表达观点,从而与同行及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善于通过组织、协调和管理与团队成员合作,进而完成复杂任务。
2.专业实践能力。具有处理银行、证券、投资、保险及公司金融等方面业务的基本能力。
3.创新创业能力。善于运用专业知识开展调查研究并建模分析,提出相应对策和方案,并从政策依据、社会环境及社会影响进行方案论证,从而创造性地解决行业痛点。
(三)素质要求:本专业学生的素质要求包括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素质和身心素质。
1.思想道德素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遵纪守法、文明诚信;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专业素质。熟悉国情并具备对经济金融方针、政策的理解和解读能力。
3.身心素质。拥有强健的体魄、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具有高度自律能力,形成清晰的学业规划及职业规划并付诸实施,能够通过持续学习适应社会和个人高层次、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三、培养特色
(一)金融与财务交叉融合,培养宏观金融驾驭与微观财务管理双重能力
金融与财务是企业内部与外部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有机整体,本专业在课程设置中将现代财务理论融入专业教学中,在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实践课中设置财务管理的有关课程,统筹考虑课程训练、技能实践和专业实习,做到内外统一,体现金融与财务交叉融合,提高学生宏观金融驾驭与微观财务管理的双重能力。
(二)主动适应金融市场变化,强化“金融科技”人才培养
随着金融科技的不断发展,金融行业的技术更新和产品创新对金融学专业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要求,本专业主动适应金融市场变化规律,设置并强化“金融科技”培养方向,调整教学大纲和课程内容,在培养学生掌握基本能力的基础上,使学生具备互联网工具的运用能力,信息搜集和处理能力以及更强的沟通和创新能力,满足“金融科技”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
(三)深化产教融合,对接行业标准
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校企合作,将行业标准引入人才培养体系,是满足企业对高质量应用型金融专业人才迫切需要的重要培养途径之一。本专业主动与金融企业深化合作,打破校企之间的壁垒和边界,协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从学生入学到就业创业,从入口到出口,全方位全过程开展互动。目前注册金融分析师(CFA)已经成为金融领域的第一认证体系,CFA所推广的金融理念已经成为行业标准,本专业培养方案根据CFA所涉及的知识内容设置了行业标准对应的课程,真正实现应用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
四、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
核心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政治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财政学、金融学、证券投资学、国际金融学、商业银行经营学、公司金融、金融风险管理等。
五、修业年限
本科基本修业年限为 4 年。根据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实行 3-8年弹性学制,学生可提前 1 年或延长4年毕业。
六、毕业学分标准及学位授予
本专业要求学生修满教学计划中规定课程总学分155学分和各模块应修学分方准毕业,其中:
1. 通识教育课程72学分,其中,通识必修课56 学分,通识选修课16学分,且需修满每个模块中的最低学分。
2. 专业教育课程 58学分,其中,专业基础课21学分,专业必修课程15学分,专业选修课需最低选修22学分;专业选修课设置金融科技学选修方向,需最低选修6学分。
3. 独立实践课程25学分,其中,基础实践必修3学分,专业实践必修课10学分,专业实践选修课需最低选修7学分,创新创业实践必修课需最低选修1学分,创新创业实践选修课需最低选修3学分,社会实践必修课1学分。
按要求完成学业,达到毕业学分要求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七、课程体系及学分学时分配
课程按内容分为通识教育课程模块、专业教育课程模块和独立实践课程模块。课程按性质分为必修课、选修课两类,其中必修课包括通识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和实践必修课,选修课包括通识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实践选修课。
课程体系框架及学分学时统计表
课程类别 | 课程总学分 | 课程总学时 | 学时类型 | 学期、周数、周学时分配 | |||||||||
理论 | 实践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
17 | 17 | 17 | 17 | 17 | 17 | 17 | 17 | ||||||
通识课 | 通识必修课 | 56 | 1054 | 748 | 306 | 19 | 17 | 10 | 10 |
|
|
|
|
通识选修课 | 16 | 272 |
|
|
|
| 4 | 4 | 4 | 4 |
|
| |
小计 | 72 | 1326 | 748 | 306 | 19 | 17 | 14 | 14 | 4 | 4 |
|
| |
专业课 | 专业基础课 | 21 | 357 | 323 | 34 | 3 | 9 | 3 | 6 |
|
|
|
|
专业必修课 | 15 | 255 | 170 | 85 |
|
|
|
| 12 | 3 |
|
| |
专业选修课 | 22 | 374 | 255 | 119 |
|
| 3 | 5 | 3 | 6 | 5 |
| |
小计 | 58 | 986 | 748 | 187 | 3 | 9 | 6 | 11 | 15 | 9 | 5 |
| |
独立实践课 | 实践必修课 | 15 | 102+16周 |
| 102+16周 | 2 | 1 | 1 |
|
| 3 | 1 | 7 |
实践选修课 | 10 | 170 |
| 170 |
|
|
|
|
| 3 | 7 |
| |
小计 | 25 | 272+16周 |
| 272+16周 | 2 | 1 | 1 |
|
| 6 | 8 | 7 | |
合计 | 155 | 2584+16周 | 1496 | 765+16周 | 24 | 27 | 21 | 25 | 19 | 19 | 13 | 7 |
每学期学时共计22-28学分,不超过30学分
实践教学学分分配及比例
课内实践学分 | 独立实践课学分 | 实践学分合计 | 占总学分的比例 |
14 | 25 | 39 | 25.16% |
课内实践学分=通识课课内实践学分+专业课课内实践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