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建设需要,系统掌握经济金融学和现代信息科技理论知识,熟悉金融实务操作,熟练掌握信息科技、数据科学、算法和智能技术,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熟悉金融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创业能力,能够适应银行科技、智能投顾与程序化交易、保险科技、监管科技等领域需要的应用型金融人才。
本专业毕业生具有如下目标预期:
目标1:具有爱国情怀和良好的人文素养、道德修养,遵守法律法规;
目标2: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恪守工程伦理,能不断学习以满足工作岗位和职业发展的需求,具备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大国工匠精神;
目标3:掌握经济金融学和现代信息科技理论知识,熟悉金融实务操作,熟练掌握信息科技、数据科学、算法和智能技术
目标4:经过4年的学习,具备运用数据科学、算法技术解决行业应用问题的能力,能够适应银行科技、智能投顾与程序化交易、保险科技、监管科技等金融领域
目标5: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能适应大数据时代人才需求,具有一定的实践创新能力;了解金融学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和最新发展动态,以及金融产业发展状况。
二、培养规格和要求
本专业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养:
(一)知识要求:
1.通识性知识。熟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势与政策,具备一定的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基础知识。
2.专业基础知识。掌握金融、大数据技术等方面的基础理论知识,注重理论联系实际。3.专业知识。熟悉国家有关金融的政策、方针和法规,结合大数据技术,了解本学科的理前沿,把握国内外经济金融动态。
(二)能力要求:本专业学生的能力要求包括通用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1.通用能力。较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备一定的国际交流能力,具备较强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2.专业实践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具备处理银行、证券、保险及各类企事业单位金融方面业务的基本能力,具备运用大数据核心技术解决行业应用问题的能力。3.创新创业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素质要求:本专业学生的素质要求包括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素质和身心素质。
1.思想道德素质。有坚定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基本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原理。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有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
2.专业素质。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专业素质。
3.身心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掌握锻炼身体的科学方法和军事基本素养,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
三、培养特色
金融科技专业在学生培养机制方面有如下特色:
(一)深化产教融合,对接行业标准
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校企合作,将行业标准引入人才培养体系,是满足企业对高质量应用型金融人才迫切需要的重要培养途径之一。本专业主动与中科曙光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深化合作,打破校企之间的壁垒和边界,协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从学生入学到就业创业,从入口到出口,全方位全过程开展互动。
(二)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强化创新创业能力培养
实施创新创业教育是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重要途径,本专业坚持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精神为核心,以创新创业项目和活动为载体,以创新创业能力提高为关键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课程设置体现系统性、结构性和创新性,特别注重金融领域的创新创业教育,充分发掘本专业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学内容,要求全体教师将创新思维、创业意识的训练和培养融入教学中,全面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
四、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计算机应用技术
核心课程:金融学、政治经济学、大数据概论、证券投资学、国际金融学、商业银行经营学、公司金融、统计学、金融科技学、Python程序设计、区块链技术及应用、大数据金融、人工智能原理及应用、数据挖掘技术与应用等。
五、修业年限
本科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根据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实行 3-8年弹性学制。
六、毕业学分标准及学位授予
本专业要求学生修满教学计划中规定课程总学分155学分和各模块应修学分方准毕业,其中:
1. 通识教育课程73学分,其中,通识必修课57学分,通识选修课16学分,且需修满每个模块中的最低学分。
2. 专业教育课程 55学分,其中,专业基础课24学分,专业必修课程15学分,专业选修课需最低选修16学分;专业选修课设置金融科技方向,需最低选修6学分。
3. 独立实践课程27学分,其中,基础实践必修3学分,专业实践必修课10学分,专业实践选修课需最低选修9学分,创新创业实践必修课1学分,创新创业实践选修课需最低选修3学分,社会实践必修课1学分。
按要求完成学业,达到毕业学分要求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七、课程体系及学分学时分配
课程按内容分为通识教育课程模块、专业教育课程模块和独立实践课程模块。课程按性质分为必修课、选修课两类,其中必修课包括通识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和实践必修课,选修课包括通识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实践选修课。
课程体系框架及学分学时统计表
课程类别 | 课程总学分 | 课程总学时 | 学时类型 | 学期、周数、周学时分配 | |||||||||
理论 | 实践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
17 | 17 | 17 | 17 | 17 | 17 | 17 | 17 | ||||||
通识课 | 通识必修课 | 57 | 1071 | 765 | 306 | 19 | 18 | 11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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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识选修课 | 16 | 272 | 272 | 0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
小计 | 73 | 1343 | 1037 | 306 | 21 | 20 | 13 | 11 | 2 | 2 | 2 | 2 | |
专业课 | 专业基础课 | 24 | 408 | 340 | 68 | 3 | 6 | 6 | 6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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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必修课 | 15 | 255 | 170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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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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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选修课 | 16 | 272 | 136 | 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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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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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55 | 935 | 646 | 289 | 3 | 6 | 6 | 6 | 16 | 12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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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实践课 | 实践必修课 | 15 | 102+16周 |
| 102+16周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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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3 | 7 |
实践选修课 | 12 | 204 |
| 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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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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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27 | 306+16周 |
| 306+16周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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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6 | 9 | 7 | |
合计 | 155 | 2584+16周 | 1683 | 901+16周 | 28 | 26 | 19 | 17 | 19 | 20 | 17 | 9 |
每学期学时共计22-28学分,不超过30学分
实践教学学分分配及比例
课内实践学分 | 独立实践课学分 | 实践学分合计 | 占总学分的比例 |
19 | 27 | 46 | 30% |
课内实践学分=通识课课内实践学分+专业课课内实践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