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何堃  发布时间:2018-12-06   浏览次数:167
关于征集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力争2019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更加优异成绩,现面向全校师生征集参赛项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介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2015[36]号文)精神,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教育部自2015年起联合有关部门成功举办了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第四届大赛共有来自47个国家和地区的2278所高校参赛,团队报名项目64万个,参与学生265万人,目前大赛已经成为覆盖全国所有高校、面向全体高校学生、影响最大的赛事活动之一,成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载体。

大赛得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回信勉励参赛学生要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李克强总理多次对大赛做出指示,鼓励将大赛建成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平台,成为推动产学研用结合的关键纽带。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同志莅临第一届至第三届比赛现场、孙春兰副总理莅临第四届比赛现场并接见参赛获奖学生、指导老师和专家评委代表。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我校认定的最高层次的创新创业竞赛(A类竞赛)之一,学校对在大赛中获得良好成绩的项目将进行奖励,并对指导教师提供系列激励配套措施。

二、参赛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相关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三、参赛对象

大赛分为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主赛道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5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大赛正式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大赛正式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若参赛项目在20195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

5.“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大赛项目主要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联合组队申报,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我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四、激励政策

1.参赛学生。学生参加比赛按照学校相应规定予以认定创新实践学分,并按照参赛层次和名次给以奖励。成功报名(以2019年上半年大赛官方“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及移动端报名统计为准)并获得校赛一、二、三等奖的参赛团队,一等奖每个学生获得2个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二、三等奖每个学生获得1个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同时校赛三等奖及以上的参赛团队将获得不低于上届标准的现金奖励;入围国赛并获奖的另行予以重奖。奖励按照最高计,不重复计算。

2.指导教师。学校提倡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各学院要鼓励教师积极指导学生参与比赛。教师指导项目获省决赛一等奖的,可以认定等同于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此类推;获国赛金奖的,可以认定等同于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此类推,可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对入围国赛获奖项目予以重奖。

3.组织学院。学校将根据组织学院的项目申报数量和在校赛、省赛以及国赛中的获奖情况进行量化考核。

五、工作要求

1.组织实施。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选拔预计在明年5月举行,全国总决赛预计在明年9-10月举行。大赛项目征集和校赛选拔工作由创新创业学院牵头并组织实施,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团委、科研处、组织人事处等多部门协同配合。

2.征集要求。各学院要注重鼓励开展师生共创,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要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及其他各类创业大赛项目组队参加;要鼓励跨专业、学科、学院间的成员搭配、优势互补;要深挖校友资源,寻找、动员、帮助符合参赛条件的校友(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参加第五届互联网+”大赛;要大力组织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用师生创新创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服务精准脱贫扶贫。

3.指标要求。根据省厅对各高校参赛项目数量指标要求,结合我校参加“互联网+”大赛的经验以及各学院学生历年创新创业大赛、学科竞赛情况,现对各学院参赛队伍数量提出要求,报名完成情况将作为各学院创新创业工作评估考核重要依据之一(以参赛项目申报学院为统计依据)。具体分配指标见附件3,公共教育学院不作数量要求。

要求校内创新创业导师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每人至少指导1个项目,要求各学院组织学生参赛动员会,激发学生参与热情,组织本学院导师交流会,分享指导经验,提高指导水平

4.提交要求。参赛团队向所在学院报名,创新创业学院不接受单独报名;各参赛团队需严格按照参赛对象要求报名,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如有伪造,将取消项目报名资格。请各学院将项目征集表(附件1)和项目征集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各1份盖章材料统一汇总,并于20181231日前报送到创新创业学院(坤元楼411),电子稿统一发送至sdorcxcy@163.com,以学院为单位分项目命名,格式为:学院-主赛道(红旅赛道)-项目组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为便于信息沟通和交流,请参赛师生关注创新创业学院微信公众号,加入创新创业竞赛QQ484707306每个项目1名老师+1名学生加群即可),大赛重要资料以及通知文件会在公众号和QQ群中发布。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538-8095220

创新创业学院微信公众号  创新创业交流QQ



附件1:项目征集表.docx

附件2:项目征集汇总表.xls

附件3:各学院参赛作品名额分配表.xlsx.xlsx

附件4:学院联络人.doc



创新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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