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艺术学院体育部考勤规章制度

发布者:何堃发布时间:2019-04-03浏览次数:138

1.迟到早退旷操0.5分

2.学生不准无故旷操,因事、因病应向部长及相关人员请假,并且要有书面假条。(如有特殊情况没有假条,事后需要补办假条)
3.如因为人文艺术学院学生会工作,需相关部门部长与纪检部部长沟通好,方可请假,不需要开假条。

4.不准迟到、早退。点名后才到者视为迟到,早操未结束就退场者视为早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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