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提高本科毕业论 文(设计)质量,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 (试行)》„教督(2020)5 号‟及《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 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鲁财大东方院字(2021) 29 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将对 2023 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 行抽检,具体安排如下:
一、抽检时间 6 月 5 日-6 月 13 日
二、抽检对象及内容
1.2023 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
2.本科毕业论文抽检重点对论文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 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
三、学校抽检
1.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采取随机抽取 的方式确定抽检论文名单。
2.抽检的每篇论文分送 3 位同行专家评议。评议专家应根据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评议要素,按“合格”和“不合格”两档评定 论文,并给出评议意见。
3.3 位专家中有 2 位以上(含 2 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 格”的毕业论文,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3 位专家中有 1 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将再送 2 位同行专家 进行复评。2 位复评专家中有 1 位以上(含 1 位)专家评议意见 为“不合格”,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四、抽检结果与处理
1.抽检结果出现“存在问题”或有修改意见,均需按专家意 见修改论文,修改后的论文质量由导师与学院负责把关。
2.其他处理结果,参照《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毕业论 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鲁财大东方院字(2021)29 号‟执行。
请各学院及相关部门认真配合做好 2023 届本科生毕业论文 (设计)抽检工作,有效保障本科教育高质量发展。
附件:《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 施细则(试行)》
联系人:郝老师 联系电话:5397726
质量评价与发展规划处
2023年5月25日
附件:《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