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为做好我院2021年财务预算编制工作,确保预算更加科学、合理并及时下达给各部门,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本部门2021年事业发展计划认真申报经费支出预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出预算编制依据
1、教育部对普通高校办学条件的要求,结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指标体系要求;
2、独立学院办学的实际情况;
3、董事会相关文件精神;
4、部分无具体依据的项目参照山东财经大学预算标准执行。
二、支出预算申报
(一)基本支出预算
学院根据2021年度学校基本收入情况以及有关单位以前年度实际支出和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剔除不可比和不合理支出,考虑各单位事业发展计划、工作性质、工作任务量大小等因素核定有关部门基本运转经费。2021年下列经费由下列部门归口统一向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申报。
1、各部门行政性公用费(包括:综合办公经费、办公费、电话费、差旅费、交通费和资料费)由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按统一标准申报;
2、关于人员经费预算,在职人员工资、津贴、社保经费、归口组织人事处统一申报。
3、关于学生经费预算,本、专科生“奖、贷、困补、勤”经费由学生工作处归口统一申报。
4、关于业务招待费预算,由办公室归口统一申报。
(二)项目支出预算
2021年学校项目支出预算将根据学校财力情况,预算支出按轻重缓急安排顺序为:人员经费、教学用费、学生管理用费、行政性公用费、后勤保障费、基本建设支出,合理排序安排。其中:
1、关于教学设备购置经费预算,各有关单位向教务处申报。
2、关于学校修缮项目预算,各有关单位向基本建设处申报。
3、关于资产购置各有关单位向招标与采购管理处申报。
4、关于师资队伍建设经费预算,由组织人事处申报,并附明细资料。
5、关于基本建设经费预算,由基本建设处根据2021年基建计划申报。
6、关于其他项目经费预算:除上述项目经费外,各有关单位已经院务会研究决定的项目(附依据)以及本单位重大、急需安排的项目,其项目支出预算可直接向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申报。
三、预算工作要求
(一)为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各单位上报的预算,应实事求是,计算应有充分的依据或文件规定,充分考虑需要与可能,统筹兼顾,不搞“虚假、泡沫数字”。
(二)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明确责任,并安排专人负责落实相关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上报工作,凡因单位工作疏忽未列入单位预算的,学校原则上不同意补报。
(三)由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牵头,核定各部门项目支出的预算控制数,并报院领导批准。
(四)各单位必须在2020年12月20日前将所要求报送的《预算支出申报表》(见附件)经各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地 点:坤元楼203房间
联 系人:李丽
联系电话:5397902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