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民办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4〕608号)文件精神,切实规范民办高校收费管理,10月29日上午,泰安市发改委、泰安市教育局相关领导来校开展教育收费检查工作。
检查中,工作人员通过现场查看学校的会计凭证、档案资料、网站、听取财务与资产管理处人员对收费情况的汇报等方式对学校的收费工作进行了详细的检查。检查组对学校的收费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学校收费工作关系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在今后的收费管理工作中,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将继续严格落实政策要求,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教育收费政策及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学校收费工作的监督,推进学校规范收费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文字:杨岚菲 图片:钟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