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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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教学工作有序展开,法学教研室进行了严格的教学自查工作。
自查工作内容如下:
(一)上学期期末工作完成情况。对教研室老师的课程总结、成绩录入、试卷归档工作进行检查和完善。
(二)本学期教学文件完成情况。对教研室老师本学期教授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案、教学日历、课件进行检查和比较,不允许存在雷同教案。另外,要求老师将教学资料及时上传学习通,方便学生下载和使用。
(三)相互听课、评课,积极开展教研室活动并努力提升教学水平。学期初,教研室老师之间相互听课、评课1-2次,并对每位老师课堂的学生出勤情况、学习状态、教师授课情况进行总结。
(审核人:薛雷 通讯员:简明慧 撰稿人:陈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