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公共教育学院举行科研诚信讲座活动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诚信建设的文件要求,涵养优良学风,营造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和科研环境,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印发的《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教科信〔2024〕2号)和我校下发的《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的通知》,我院开展了科研诚信建设活动。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的工作安排,我院于2024年6月启动科研诚信专项整治活动,成立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工作小组开展了个人自纠自查、存量论文检查等一系列专项活动,进一步强化我院科研人员的科研诚信意识。

6月19日,院长刘太琳教授为全体教师开展了关于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刘太琳院长从学术不端行为的概念界定和分类出发,为全员教师讲述了学术不端的基本知识,随后以当代科研人员要坚持的规范的角度,深入浅出的诠释了教师在各类科研活动中的科学道德和科研规范。最后他强调,科研诚信是每个科研工作者应当遵循的基本伦理和准则,是保证正常学术交流、提高学术水平、实现学术创新的根本保障。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学进,科研教师应当严守立德树人的价值导向,严守扎根中国的政治方向,严守端正自律的学术规范,严守育人自育的辩证逻辑,为学校和学院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我院教师纷纷表示,以此次宣传讲座为契机,增强诚信意识,践行诚信要求,遵循学术规范。在今后的科研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坚守底线、严格自律、恪守科研道德准则、遵守科研活动规范、践行科研诚信要求,共同营造我院良好的科研学术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