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对学生校外租房住宿进行清理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学习秩序,学生工作处社区管理中心在11月22日下发通知,对学生校外租房住宿现象进行清查整顿。
《通知》要求,我校学生都由学院统一安排住宿,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在校外租房居住。对于有特殊情况如走读、陪读等需要在校外租房的同学,必须持有家长的保证书和本人申请书,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并经学生工作处审批后,方可外出住宿。要求家长承诺督促子女加强人身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意识,并承担由于校外住宿而引发的一切责任。
《通知》要求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以班级为单位,调查摸底,切实掌握本班级学生在校外租房的真实情况,要求私自在校外租房者11月30日晚19:00前立即搬回学校宿舍。对于不听劝告,执意在校外租房的学生,各学院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通报学生家长。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1月30日为各学院自查清理阶段,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要组织辅导员按宿舍排查,杜绝学生夜不归宿和私自在校外租房情况的发生,并于12月3日前将排查情况报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将组织各学院和相关部门进行集中检查。对于12月3日以后仍然擅自校外租房住宿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