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泰医保发〔2023〕39号)文件和国家医保发[2020]33号文件要求,大中专学生在学籍地参加学生居民医保。现将参保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参保要求
1.我校学生参加的是泰安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可参照泰安市高新区《关于2024年度大学生居民医保参保的通知》(附件1)。
2.缴费标准:大学生按照一档(370元/年)标准缴费,享受二档(480元/年)缴费的医保待遇。
3.若学生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或重残人员,可以选择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认定地、重残认定地参保享受当地优惠政策。
4.不在泰安市参保的学生需要学生本人需下载并填写《自愿放弃居民(大学生)医保的声明》(附件2),交各学院辅导员存档。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参保缴费的学生,将视为自动弃保。
5、已经参加职工医保的学生无法投保大学生医保,无需交费,但需要签订弃保声明。已完成参保缴费的学生,请勿重复缴纳。
三、缴费方式
(1)微信、支付宝缴费
缴费人可扫描左侧微信小程序或右侧支付宝小程序二维码→登录→首页→城乡居民→居民医疗→增加人员→点击缴费人员→下一步→确认缴费信息→立即支付→完成缴费。
(2)“泰安医疗保障”公众号或爱山东APP缴费
关注“泰安医疗保障”公众号,在“办事服务”专栏内点击“医保缴费”按照提示完成实名认证后进行缴费;爱山东APP搜索“社保费缴纳”后,点击“城乡居民-居民医疗”模块进行缴费(可帮办代办)。
(3)手机银行APP缴费
缴费人可以通过农商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泰安银行手机银行APP 进行缴费。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