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时间:2018年6月29日 出席人数:3人
主持人: 胡阔慧 记录人:任健
应到人数:3人 实到人数:3人
缺席人员:无
会议主题:
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2018年6月29日下午15:00,总务处党支部在安全保卫中心办公室召开支委会,学习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报告。支部书记胡阔慧主持会议,组织委员任健、宣传委员王目参加会议。
支部书记胡阔慧指出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作出了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强调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党员队伍建设是党的建设基础工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落实到党员队伍管理中去。做好在教职工和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是我校党建工作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的重要工作,是增强我校基层党组织活力、提高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对培养造就高素质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保证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扎实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着眼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突出重点,扩大民主,严格程序,严明纪律,严格责任,把从严要求贯穿发展党员工作全过程,及时把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发展潜力大、群众基础牢的教职工和优秀青年学生吸收到党内来,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完善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切实增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强化发展党员的标准意识、程序意识、制度意识和纪律意识,严把发展党员的质量关,促进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