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处关于做好防治结核病的活动情况
发布人:赵雅琪  发布时间:2019-03-26   浏览次数:58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以及《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 2017 版)》《普通高等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指南》要求,有效遏制校园内结核病传播,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总务处根据学校要求及安排,做出以下要求:

1.要求物业管理中心积极做好校园环境卫生、保持校园干净整洁。 建立健全校园环境卫生清扫制度,坚持环境卫生清扫“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制度。主管领导定期检查。具体负责人每天自查,按标准严要求,不留死角,查出问题,立即解决。

    2.我校从事饮食服务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者方可上岗,工作时佩戴或随身携带健康证。从业人员每年定期体检,合格者领取当年的健康证,健康证超过一年者,视为无证。

    3.加强我校餐饮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发现“五病”人员,及时调离岗位。责任人要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如有关部门检查时,发现无证上岗人员,除追究无证上岗人员责任外,还要追究管理人责任。

    4.加大防治结核病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学生的卫生、安全意识。学校通过板报、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大教育力度,使防治结核病工作知识深入人心,维护自身健康,避免污染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撰稿:赵雅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