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金融学院院长丛建阁被聘为湖北经济学院经济管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第二届实验教学教指委

发布者:刘树峰发布时间:2024-06-27浏览次数:111

6月19日,湖北经济学院经济管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下简称“示范中心”)第二届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实验教指委”)成立大会召开。湖北经济学院副校长付宏、党委常委许传华出席会议。财税金融学院院长丛建阁应邀参会,并被续聘为湖北经济学院经济管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第二届实验教指委。


  


示范中心第一届实验教指委主任委员张莉教授代表第一届教指委作总结报告。接着,举行第二届实验教指委成立大会。教务处负责人宣读了学校示范中心第二届实验教指委成立文件。主任委员:戚桂杰(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经管学科组组长,山东大学商学院院长)。委员:熊宏齐(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东南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长),任晓阳(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经管学科组副组长,湖北经济学院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张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经管学科组副组长,哈尔滨商业大学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主任),周红刚(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经管学科组秘书长,厦门大学经济管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尤赤矶(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经管学科组专家,武汉大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原主任),丛建阁(全国新商科实验教学创新与共享联盟常务副理事长/秘书长,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财税金融学院院长),秦海英(南开大学经济管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执行主任),陈新武(全国新商科实验教学创新与共享联盟副秘书长,湖北经济学院经济管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常务副主任)。聘期为五年。



付宏肯定了示范中心取得的成绩,感谢专家们对示范中心实验教学工作的精心指导。许传华代表学校向示范中心第二届实验教指委的委员颁发聘书,熊宏齐、戚桂杰分别代表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与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示范中心第二届实验教指委致辞。

成立大会结束后,示范中心第二届实验教指委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工作会议。

下午,全体委员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经管学科组武汉站(湖北经济学院)举行工作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