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科研机构: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引航计划”实施意见,深化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建设,为青少年权益维护等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泰安市青少年发展课题研究工作,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课题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2025年度泰安市青少年发展课题研究工作,结项时间为2025年11月。课题研究应围绕少年儿童和少先队、重点未成年人群体关爱项目、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建设等工作,开展具有一定指导意义的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课题成果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性、指导性和创新性.
具体选题内容可参考以下研究方向: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研究
2.少先队仪式教育在儿童政治启蒙中的作用研究
3.少年儿童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研究
4.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与青少年文化自信研究
5.数字教育背景下少先队活动课实施策略与模式研究
6.新时代少先队辅导员履职能力提升路径研究
7.少先队社会化实践育人模式研究
8.党、团、队一体化建设体制机制研究
9.家庭环境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关系研究
10.学校教育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的作用研究
11.法律知识教育对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性研究
12.网络环境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影响及预防措施研究
13.青少年心理健康与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关联研究
14.群团组织工作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的作用研究
15.多元文化背景下的青少年思政教育创新研究
16.青少年思政教育中的社会责任感培养研究
17.青少年思政教育中的实践教学创新研究
18.深化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建设研究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本课题立项数拟定15项左右。
2.承担2024年度市社会工作部合作课题尚未结项的,承担2024年度市妇联合作课题延期的不得申报新一年度课题。
3.课题申请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组建起一支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课题组成员优先考虑本地区合适人员,人数不超过5人,由负责人和参与人共同完成课题。可邀请长期关注研究青少年发展问题的有关专家、学者牵头或参与,每个申请人限报一个课题,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5.本课题经费自筹,学校不匹配经费。
三、结项方法
1.正式立项后,团市委将对研究进展进行跟踪管理,掌握课题研究进度,不定期督导课题进度与质量,必要时要求课题承担单位提供阶段性研究成果。
2.课题承担单位应于2025年11月20日前提出结题申请,书面提交不少于1万字的课题研究报告,同时,附3000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一式5份)电子版。
3.团市委、市社科联组织相关专家学者对课题研究报告进行评审验收,查重率低于30%且鉴定合格的课题准予结项。延期课题未在11月30日前提交成果的不予结项。部分课题将会提出修改意见要求限期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申报有关事宜
申报人须认真填写《2025年度泰安市青少年发展课题研究工作立项申请书》、《2025年度泰安市青少年发展课题研究工作立项申请活页》(见附件),上传至泛雅教科研平台(http://sdor.kypt.chaoxing.com/),教务科研处将聘请专家对课题进行评审,择优推荐3项上报。
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逾期不再受理,不明之处请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538-5397732。
教务科研处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