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我校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即将全面开展,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将答辩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全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以线下方式进行,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教务科研处负责总体协调。
各学院结合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制定出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总体工作安排,应包括答辩时间、答辩形式、答辩委员会构成、准备情况等内容,工作安排请于2025年4月10日前报送教务科研处备案。
二、答辩范围和时间安排
答辩工作适用于我校符合答辩条件且拟申请答辩的全日制本科生。2025届毕业生答辩工作须在2025年4月20日前完成。
三、具体要求
(一)学生
1.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是对学生的一次考试,参加答辩的学生应严肃对待,不得迟到。无故未参加答辩及答辩不通过的学生,其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认定为不及格。
2.答辩过程中,答辩学生应按照答辩老师的要求,报告毕业论文(设计)研究的意义、主要观点、研究的主要方法与手段,有哪些创新点和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等,每个学生答辩的总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的学生按结业处理,取消本次申请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允许其在下一次申请学位之前重做、修改毕业论文(设计)并参加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4.注意事项
答辩前,学生从维普毕设系统中自行打印①《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②《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③《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评阅审核表》、④《检测报告》,以及答辩论文纸质材料,于答辩当天带到答辩现场,交给答辩小组组长。
(注:维普毕设系统导出上述4份材料的操作方法详见附件1;上述前3份材料均需指导老师签字,以用作留档管理。)
(二)教学秘书
教学秘书登录维普毕设系统分配答辩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2)
(三)答辩工作小组
由答辩小组实施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
1.各学院答辩小组成员应由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老师组成。各答辩小组具体组织答辩,每个答辩小组原则上不少于 3 人(原则上应至少包括1名具有企业实践经验的教师)。答辩小组设答辩秘书1人,协助办理答辩有关事宜。
2.为了真实反映指导教师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的水平和学生完成论文(设计)的质量,必须实行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老师与指导教师严格分离的制度。
3.为便于答辩工作的开展,答辩小组可参考学生提交的开题报告表、中期报告表、评阅审核表、检测报告中的内容,实施答辩工作。
4.答辩结束后(2025年5月6日前),由答辩秘书将答辩意见及答辩成绩录入维普维普毕设系统中,系统按照0.4:0.2:0.4(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的权重自动生成总成绩。
成绩采取五级评分制,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成绩评定参考标准见附件3。
四、材料留档
(一)各项表格材料
1.《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2.《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
3.《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阅审核表》
4.《检测报告》
(二)《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论文(设计)答辩记录》纸质版,见附件4。
(三)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稿
1.学生:答辩结束后,学生将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稿上传维普毕设系统(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稿独创性声明及论文使用授权声明处需有指导老师与学生本人的手写签名)。为保证校内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按时完成,最终稿上传工作须于2025年5月4日前完成。
2.指导老师:答辩工作结束后,对需修改的学生论文(设计)给予及时指导,2025年5月6日前完成学生上传的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稿的审核及查重工作。
(注:答辩记录留存纸质版,其它上述材料需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归档;上述材料的归档需在2025年6月3日前完成。)
五、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于2025年6月3日前将2025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书面总结材料盖章后,提交教务科研处备案。
联系电话:0538-5397731(教材与实践教学管理科)
教务科研处
2025年4 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