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科研机构:
为推动会计科研与实践结合,提升会计人员科研水平,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和财会事业高质量发展,泰安市财政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5年度泰安市会计科研课题研究工作,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课题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强化问题导向,突出应用价值,聚焦我市当前会计领域应用理论和现实问题,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形成高质量成果,为会计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研究方向
根据会计工作要点,主办单位拟定了会计科研课题研究主题方向,请在课题申报中参考使用,结合工作实际和专长,在选定课题方向后可自主拟定题目。
(一)会计管理。围绕构建现代会计管理工作体系和财会监 督体系,研究分析行政事业单位、企业、注册会计师和代理记账 行业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途径。完善单位会计管理,严肃财会纪律,维护财会秩序,坚持不做假账,使会计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进行课题设计。
(二)财务会计。围绕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企业会计等 会计准则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农村会计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单位财务管理体系建设,财务会计实践中创新提升的经验做 法进行课题设计。
(三)管理会计。围绕落实《管理会计基本指引》《财政部 关于全面深化管理会计应用的指导意见》,提炼管理会计案例, 推动单位建立与应用环境和自身特征相适应的管理会计体系,促进单位财会工作由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等进行课题设计。
(四)内部控制建设。围绕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内部控制体 系及评价体系建设等进行课题设计。
(五)会计信息化。围绕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 化背景下会计管理及应用模式创新开展研究,包括企业数据资源 相关会计处理研究、数据资源会计标准研究、数据标准化应用研究等 。
(六)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围绕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新时 代会计人员素质能力建设和转型开展研究。包括人才能力框架、培养模式与方法、人才评价与激励机制、人才发展与职业规划等方面开展研究。
三、申报要求
(一)结题成果形式主要为研究报告,要求符合学术规范。 研究报告一般由问题的提出、现实状况和发展趋势、有利条件和 不利因素的分析、对策建议等内容组成,其中对策建议部分为研 究重点,正文总字数不少于1.5万字,查重率要求不超过30%。
(二)各县市区申报材料由各县级财政部门会同县级社科 联评议后,通过会计科统一报送,各市直部门(单位)、省以 上驻泰单位、企业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 报。鼓励各申报单位对本单位所立项课题在人力、财力等方面 给予大力支持,努力提高课题研究成果质量。每单位报送课题 数量不超过2个。
(三)每项课题的负责人只能是1人,课题组成员一般不 超过5人。课题负责人须实际参与研究和管理,否则取消立项资格。
(四)课题立项后,不得随意更改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 员,不得变更课题题目及研究内容。
(五)课题承担单位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 识产权争议。凡有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委托撰写课题, 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等情况,查实后将撤销课题立项,3年内不受理课题承担单位的课题申报。
(六)本课题经费自筹,学校不匹配经费。
四、申报有关事宜
(一)申报者须认真填写《泰安市2025年度会计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泰安市2025年度会计科研课题立项申请活页》(见附件),上传至泛雅教科研平台(http://sdor.kypt.chaoxing.com/),教务科研处将聘请专家对课题进行评审,择优推荐3项上报。
(二)结项材料。立项后的课题研究请于2025年9月30日前报送市财政局,其中课题结项鉴定申请书(附件4)、研究报告各五份,查重报告一份,要求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同时报送电子版。
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不明之处请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538-5397732。
教务科研处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