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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3  浏览次数:144

各二级学院、科研机构:

近日,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一批)的通知》(http://kjt.shandong.gov.cn/art/2024/5/20/art_13360_10314016.html),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课题申报工作,具体申报内容参见科技厅网站,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集中申报的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自然基金)项目包括: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优秀青年基金(以下简称省优青)项目、杰出青年基金(以下简称省杰青)项目。申报人应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具有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且保证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6个月以上。不同项目类型的申报人还应符合对应申报条件。

二、申报范围

(一)青年基金项目

支持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在省自然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自由探索或目标导向的创新研究,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15万元/项。申报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人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从事基础研究所需的基本能力和条件。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3.未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自然基金项目。

4.在站博士后申报青年基金项目,须保证在站时间满足项目实施时限要求。正在攻读全日制研究生学位的不得申报。

(二)面上项目

支持科学技术人员围绕我省产业技术需求开展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较为深入的科学研究,推动符合我省战略需求的重要领域取得突破。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10万元/项。申报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执行期满之日未到退休年龄。

2.申报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从事所申报领域的研究经历。

3.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面上项目数量累计不得超过2项。

4.在站博士后申报面上项目,须保证在站时间满足项目实施时限要求。正在攻读全日制研究生学位的不得申报。

(三)省优青项目

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特别是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发展潜力较大的青年学者围绕我省产业技术需求开展创新研究,促进创新型青年人才快速成长。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50万元/项。申报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人男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

2.未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级杰青、优青(含海外优青)项目。未获得过万人计划、长江学者等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资助。

3.在站博士后、正在攻读全日制研究生学位的不得申报。

(四)省杰青项目

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特别是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围绕我省产业技术需求开展创新研究,培养一批进入国家和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100万元/项。申报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人男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3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2.未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级杰青项目。未获得过万人计划领军人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等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资助。

3.在站博士后、正在攻读全日制研究生学位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人同一申报年度仅限申报1项省自然基金项目(含其他批次项目类型)。有在研应结题未结题省自然基金项目(2023年12月31日之前执行期满,未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负责人,暂停省自然基金项目申报。连续两年牵头申报省自然基金项目未获得资助的,暂停一年申报。

(二)根据《省科技计划限项申报规定》,当年正在申报其他省科技计划项目的不得申报;有2项及以上在研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的前3位科研人员)有3项及以上在研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的不得申报。

(三)除纯理论研究外,申报人应面向产业需求凝练科学问题。与科技创新引领标志性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的29个攻关方向(《科技创新引领标志性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鲁政办字〔2024〕43号))联系紧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四)申报人应科学填写项目内容,项目一经立项,申报时填写的相关内容将转为项目合同书对应内容。申报人应当就申报材料全部内容征得参与人员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五)项目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报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

(六)如项目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等相关问题,申报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以附件上传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

(七)各学院申报数量不限,教务科研处将聘请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上报。

四、申报方式

省自然基金项目申报人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2024-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使用省政府统一服务门户注册的个人账号在线填报,同时将导出内容报送至科研与成果转化科。

五、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学校审核受理时间截至2024年6月10日。

咨询电话:0538-5397732

 

 

                                              教务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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