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建阁,男,中共党员,2004年聘为教授和研究生导师。2000年6月-2007年6月,历任山东财政学院财政系副主任、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教务处副处长;2007年7月-2011年11月,任山东财政学院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兼党总支书记;2011年11月-2014年7月,任山东财经大学经济学科实验教学中心主任;2014年7月-2022年3月任山东财经大学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兼经济与管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2022年10月-2023年10月任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公共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兼党总支书记。2023年10月至今,任山东财经大学实验教学创新研究院院长,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财税金融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
社会兼职:教育部高等学校公共事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006-2010);教育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评审专家;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专家;全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创新联盟经济管理类专业工作委员会委员;全国高等财经教育实验发展研究协作中心副主任委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财经教育分会经管实验研究类专家;山东省实验室建设与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山东大学/西南财经大学/青岛大学/湖北经济学院等高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指委委员;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授予“突出贡献奖”(2019)和“财智未来”全国实验教学优秀教师(2022);第一届/第二届新商科实验教学创新与共享联盟(山东)秘书长;第一届新商科实验教学创新与共享联盟(广东)专家委员会委员;第一届新商科实验教学创新与共享联盟(全国)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第二届新商科实验教学创新与共享联盟(全国)常务副理事长;山东省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山东省产业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税务学会理事。
主持省部级以上课题10余项,主编教材6本;主讲过《税法》《税务管理》《税务检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证券投资学》《证券投资技术分析》等课程;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6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2项。其中《面向新商科的数智化实验教学新生态建设与应用》获2022年山东省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和参加2023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