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我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规范》和《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的规定,我院成立“财税金融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小组”,组长丛建阁,副组长郭宁、王小艺,成员王一博、宋萍、葛瑶、肖春凤、杨晓彤、王超、刘洪峰全面负责我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财税金融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按照学生处下发相关文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评选要求,结合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和表现情况,对其进行认真考核,在2024年10月23日—10月25日进行学院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共确定特殊困难学生101人,困难学生69人,一般困难学生42人。2024年10月25日,财税金融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小组在求真楼1110会议室对结果进行了认定,认定无异议,2024-2025学年共有212名同学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