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系统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14浏览次数:108

1、磋商条件:

按照《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山东省内高校需要加快推进院校学分制改革,各院校要高度重视,抓紧行动,加快推进,确保学分制管理全面实施。目前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已全面推进学分制改革工作,但是学分制收费管理系统缺失。为了提升学校财务收费工作的规范性,实现学费收缴的规范化管理,同时为在校学生提供方便快捷的缴费渠道,现采购一套学分制收费管理系统。本项目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系统项目已批准采购,采购人为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为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系统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资金、设备、人员、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供应商20161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类似系统开发或者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系统的开发业绩;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报价者,请于2019814日至2019820日每日9:00- 1700(法定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简单装订)一份,到济南市舜华南路汉峪金谷A2-3#18层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二部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

①营业执照;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③类似业绩合同;

④文件售价300/份,售后不退。

4.2在线报名:现场报名成功后需填写在线报名信息,在线报名网址:,在线报名截止时间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报价文件递交的地址:山东省泰安市高新区文化区正阳路66号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坤元楼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http://www.sdor.cn)、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www.sdhyha.com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高新区文化区正阳路66

联系人:刘老师、石老师

联系方式:0538-5397796


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高新开发区舜华南路汉峪金谷A2-3号楼18层招标二部

联系人:刘超龙、杨钦龙

电话:0531-82665567

   电子邮件:hyha200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