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磋商条件:
按照《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山东省内高校需要加快推进院校学分制改革,各院校要高度重视,抓紧行动,加快推进,确保学分制管理全面实施。目前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已全面推进学分制改革工作,但是学分制收费管理系统缺失。为了提升学校财务收费工作的规范性,实现学费收缴的规范化管理,同时为在校学生提供方便快捷的缴费渠道,现采购一套学分制收费管理系统。本项目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系统项目已批准采购,采购人为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为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系统,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资金、设备、人员、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供应商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类似系统开发或者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系统的开发业绩;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报价者,请于2019年8月14日至2019年8月20日每日9:00- 17:00(法定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简单装订)一份,到济南市舜华南路汉峪金谷A2-3#楼18层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二部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
①营业执照;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③类似业绩合同;
④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4.2在线报名:现场报名成功后需填写在线报名信息,在线报名网址:,在线报名截止时间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报价文件递交的地址:山东省泰安市高新区文化区正阳路66号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坤元楼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http://www.sdor.cn)、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www.sdhyha.com)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高新区文化区正阳路66号
联系人:刘老师、石老师
联系方式:0538-5397796
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高新开发区舜华南路汉峪金谷A2-3号楼18层招标二部
联系人:刘超龙、杨钦龙
电话:0531-82665567
电子邮件:hyha200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