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翟晓文发布时间:2017-12-25浏览次数:124


各系:

    为确保2018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将本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依据《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普通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若干规定》,2018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如下:

    1、本学期期末,各系布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把备选题目交给学生,由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同时给每位学生安排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并组织开题。

    2、下学期第549日前由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填写《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交系教学办公室存档。

    3、第8周(423日-429日)进行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并填写《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由系教学办公室存档。注意:指导教师在中期检查表中,要准确反映出学生对毕业论文(设计)的各方面准备情况,不能简单填写“同意”。

    4、第11周(514日-520日),毕业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并交指导教师评阅,同时各系组织交叉评阅,填写《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评阅书》、《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阅书》,由系教学办公室存档。

    5、第12周(521-527日),拟申请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毕业生,经指导教师同意,填写《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申请书》。按照《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设计)写作规范》撰写论文(设计)并提交论文(设计)的电子版,在维普数据库进行论文(设计)的重复率比对。各系教学秘书需在527日前将学生论文(设计)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实验教学中心,教务处对学生提交论文(设计)进行统一检测。

    6、第13周(528日-63日),各系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确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注意:答辩记录应记录答辩过程中提问的问题和学生答辩的情况,答辩委员会主任签署审核意见。毕业生要填写《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修改报告》及《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教师指导情况记录表》并提交给指导教师,由系教学办公室存档。

    763日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后,各系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毕业论文(设计)原文电子版及时交教务处实验教学中心,并由教学秘书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及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8、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范文、写作格式要求,毕业论文(设计)封面、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等相关最新版文档可在附件中下载(见附件1)

二、专科毕业实践报告工作

    依据《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毕业实践报告工作若干规定》,2018届专科毕业生毕业实践报告工作安排如下:

    1、本学期期末,各系布置毕业实习工作,发放相关实习材料,给每位毕业生安排毕业实习指导教师。

    2、毕业生实习采用校友邦全国大学生实习实践网络平台,具体要求见《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3、第1112周(515-527日),毕业生在“校友邦”全国大学生实习实践网络平台完成毕业实习报告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文件格式要求进行修改,最后定稿,打印。指导教师填写《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毕业实践报告教师指导情况记录表》,签字后交系教学办公室存档。

    4、第13周(528-63日),指导教师结合毕业生毕业实习情况评阅毕业实践报告并给出最终成绩,填写《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毕业实践报告评分表》中各项内容后,上交系教学办公室存档。

    5、毕业实践报告工作结束后,各系将学生毕业实践报告工作总结、毕业实践报告原文电子版及时交教务处实验教学中心,并由教学秘书将毕业实践报告成绩及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6、毕业实践报告写作格式要求、封面及参考模版等相关文档可在附件中下载(见附件2

三、注意事项

    1、根据教育厅鲁学位办[2014]10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位论文(设计)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他人作品等论文(设计)作假行为一经查处,按细则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为了进一步提高学位论文(设计)质量,我校所有本科学位论文(设计)均需通过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大学生版进行检测(其他系统检测结果学校不予认可)。毕业论文(设计)重复率高于15%者不能参加答辩,答辩时需提交检测报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后,教务处将对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复检,复检结果重复率高于15%者取消其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取消指导老师论文指导工作量并全校通报。

    2、严格按照论文(设计)工作时间安排,逾期不交论文(设计)者不能参加论文(设计)答辩。

    3、未修够相应专业应修学分者及未交全学费者,均不能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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