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2017年12月,我校成功举办了第二届佰合杯“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赛得到了广大师生的热情参与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和《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鲁财大东方院字〔2016〕1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充分展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经学校研究,定于2018年3月至5月举办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大赛的目的和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主动服务国家传略和山东地方经济发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承办单位:创新创业学院
大赛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工作。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创新创业学院邀请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指导和省赛候选项目的培训等工作。鼓励校外知名企业、创投风投机构对我校本次赛事进行冠名赞助。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本专科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本专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本专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本专科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本专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院系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五、比赛流程
1.宣传(2018年3月20日—3月26日)
各系要拓宽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全员动员,鼓励学生组队参赛,组建创新创业导师团队做好项目培育。
2.预报名(2018年3月27日—3月30日)
所有参赛团队进行预报名,提交第三届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和汇总表(附件1、2),以系为单位于2018年3月30日下午4点前将预报名表发送至大赛专用邮箱sdorcxcy@163.com。
3.培训(3月31日—4月15日)
学校组织相关专业人士围绕材料准备、网络报名等开展集中培训。各系积极组织本系参赛团队培训,协助学生遴选项目、配足配强团队成员,撰写计划书等。
4.正式报名(4月16日—4月20日)
参赛团队务必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报名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微信订阅号(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注册、申请报名,网上提交计划书。
5.初赛(4月21日—4月27日)
专家组审阅项目计划书,进行评审评优。
6.决赛(5月中下旬)
对进入决赛团队开展项目计划书、1分钟展示视频、答辩PPT等相关培训,专家组综合项目计划书、1分钟展示视频及现场答辩,对决赛团队进行评审,并推荐优秀项目进入省赛,并根据我校项目实际情况,请相关专家对入选项目进行专项指导与培训。
大赛设金、银、铜奖、优秀奖、最具人气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为获奖团队颁发证书和奖金。
校级金奖、银奖、铜奖每团队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和1000元;省级金奖、银奖、铜奖每团队分别奖励30000元、10000元和5000元;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每团队分别奖励50000元、40000元和30000元。所有获奖团队奖励按最高等级计,不累计。指导教师和学生团队奖金各占50%。
对获奖学生给予学分认定。对获得校赛金奖的认定2个学分,对获得银奖的认定1个学分。
对获得山东省银奖及以上奖励的学生,在奖学金评定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教师指导学生参赛除了按照《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鲁财大东方教字〔2017〕56号)规定给予教学工作量认定外,在职称评定条件上,教师指导大赛成果与教学、科研成果同等对待。
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并遴选优秀项目入驻学校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提供投融资对接等服务。
七、材料报送及相关要求
1.项目计划书及相关佐证材料。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初创组和成长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的佐证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相关材料。项目计划为PDF格式,大小不超过10MB。相关材料压缩打包后以“项目组别+项目类型+项目名称+系部名称”命名(例如:创意组+社会服务+智能快递+会计学系)于2018年4月20日前发至大赛专用邮箱sdorcxcy@163.com。
2.1分钟展示视频。进入决赛的项目需要提供1分钟展示视频(未进决赛项目无需提供),展示视频要求画面清晰流畅,声音清楚,MP4格式,大小不超过50MB。生成视频时,建议视频编码为H.264,音频编码为AAC,分辨率为800*600。每个项目视频命名为“项目组别+项目类型+项目名称+系部名称.mp4”(例如:创意组+社会服务+智能快递+会计学系.mp4)。各系部将本单位所有项目视频进行压缩,以系部名称命名(例如:会计学系.rar)后,于2018年5月11日前发送至大赛专用邮箱sdorcxcy@163.com。
为方便大赛沟通交流和信息发布,请有意向参加大赛的同学加入大赛QQ群345938763,加群请备注系部和姓名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本次大赛规格高、时间紧,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大赛的各项组织工作,为参赛学生创造良好条件,各系上报作品数不少于在校生人数的2%(具体名额见附件3),确保本次大赛的顺利开展。
2.大力宣传。各系部要结合专业特色,组织开展赛前动员培训,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在师生中广泛宣传大赛有关精神,让师生深入了解大赛的重要意义,推动教师结合自身技术和专利成果参与学生项目,促进师生在“互联网+”时代的创新成果转化,激发广大师生投身创新创业实践的热情,在校内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
联系人:梁老师,13792133022;高老师,18653874913
电子邮箱:sdorcxc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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