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关于开展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翟晓文发布时间:2019-01-02浏览次数:160


各位教师:

    为了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创业精神,增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现将开展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和要求

    1.按照“面向全体、注重基础、理实一体、强化实践”的研究思路,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基本理念、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强调理论与实践并重,逐步建立多层次、立体化、多学科支撑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2.全面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推进创新创业类课程与专业课程体系深度融合,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与专业实践教学有效衔接。

    3.立足现有教学体系和专业特色,立足人才培养方案,进一步完善符合学生和社会需要、有时效性、有操作性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4.课程设计应符合实际教学要求、高质量的课程教学大纲,采用先进且有效的教学方法与手段。鼓励教师把国际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注重观念引导、知识传授与技能培养的有机结合。

    5.课程规划科学合理、实施高效,教师队伍、教学条件能够满足课程教学的实际需求,课程覆盖面大,学生受益范围广。

二、建设内容

    对《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创新创业课程体系与学分设置指导性意见》中规定的和各学院自主确定的创新创业课程进行建设,提交建设成果。主要包括课程性质、课程目标、课程设计思路、课程内容、课程设置(必修选修、学分和年级课程设置)、课程实施(教学方法、评价方法、教材选用或编写、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和条件保障要求等内容。

三、课程建设类型

(一)创新创业基础类课程

    1.必修课。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含创新基础和创业基础),按照斯坦福大学创新创业基础课的要求进行建设。

    2.选修课。紧密结合通识课程、公共基础课程实际,建设创新思维类课程、领导力和沟通力类课程、创新方法类课程、创业能力类课程,培养学生团队精神、表达、沟通、协调能力、批判性思维和创造性思维能力及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学生掌握开展创业活动所需要的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熟悉创业的基本流程和基本方法,激发学生的创业意识。

(二)创新创业专业特色类课程

    1.经管类专业融入性进阶课程。金融学、会计学/基础会计、市场营销、管理学、经济法,各有关开课学院承担融入性进阶课程的建设任务。

    2.非经管类专业进阶课程。精益创业方法论,由创新创业学院承担建设任务。

    3.自主确定的专业特色类课程。了解和掌握学科发展前沿的专门课程和系列专题课程,或基于学科专业背景开发、开设相应的创新创业类跨学科专业课程。课程要充分体现专业特点,能有效地将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入专业教育,突出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三)创业实训类课程

    1.创新创业模拟实训。以案例教学为载体,或通过现实或模拟的创业实践活动,利用虚拟的创业训练、创业公司,使学生获取创业经验、感知创业过程,把握创业方法等。

    2.互联网+创业实训。以电商平台为载体,模拟网络创业,使学生获取网络创业经验,掌握网络创业实战技能。

    3.自主确定的专业特色类实训课程。

三、申报条件

    1.课程负责人应为我校专任教师,热心教学,积极主动,乐于奉献,有相应的创新创业思维和创新创业能力,有一定的指导学生创新创业的经验。同一课程负责人同时主持课程门数不得超过两门。

    2.课程教学团队一般不少于3人,鼓励不同学科教师联合申报,鼓励有行业企业经历的教师申报,允许聘请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创新创业课程授课或指导教师。

    3.已开设、正在开设以及已经有一定基础的拟开设的创新创业课程均可申报。特别鼓励教师结合专业、组建团队开发和设计新的创新创业课程。

四、申报程序、要求及立项数量

    1.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人填写《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创新创业课程申请表》(见附件1);

    2.各学院组织初审并推荐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

    3.创新创业学院在审查材料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

    4.公示并公布立项建设课程名单。

五、申报材料

    1.各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创新创业课程申请表》《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创新创业课程建设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和教学大纲(附件3)。

    2.申报材料纸质版请于2019110日前报送坤元楼411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到至sdorcxcy@163.com

六、经费资助与管理

    1.各类新建课程建设经费为0.5万元,已开设课程建设经费为0.3万元。

    2.经费分期划拨,立项初期和结项后分别划拨50%建设经费。结项不通过的课程终止经费支持。

    3.课程建设周期为半年。

七、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538-5397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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