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关于2024年度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丁铃发布时间:2024-11-15浏览次数:325

各二级学院、科研机构:

近日,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会《关于2024年度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www.sdsk.org.cn/newsview-2242.html),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课题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七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扛牢“走在前、扛大梁”使命担当,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深化改革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坚持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要求

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研究导向和价值取向,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高水准的研究成果。本年度课题不设课题指南,课题名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项目申报人的工作关系应在本省,有固定工作单位。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作为主持人申报。

2.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

3.申报人应按照《申请书》和《活页》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如获立项一律撤项,且3年内不得申报本课题。

4.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5.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期间不得擅自更改研究方向。

四、其他事项

申报人须认真填写《申请书》及《申报活页》(见附件),A3纸双面打印3份、中缝装订;申报活页一式3份,附在申报书后,活页不能与申报书装订一起,报送至科研与成果转化,教务科研处将聘请专家对课题进行评审,择优推荐上报。

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538-5397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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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科研处

       2024年11月15日